近日,部分群众接到类似的违法处理电话都十分诧异,驾驶电动自行车出行,交警怎么知道我违法了?
原来近期南湖交警在辖区范围全面开展“天眼行动”,针对行人或非机动车闯红灯、逆向行动、不佩戴安全头盔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予以集中整治。
行动重点
非机动车违法:闯红灯、逆向行驶、违法载人、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;
行人违法:闯红灯、乱穿马路等。
行动措施
利用电子监控和非机动车、行人抓拍系统,采用实时巡屏和视频回溯方式,查找非机动车、行人交通违法行为,同步固定违法证据。
根据研判所得信息,联系违法当事人到中队接受处罚,或由中队民警上门查处,出示违法视频证据,核对人员信息,依据违法的程度和危害处以相应处罚,同时进行宣传教育。
为加强安全警示,南湖交警对近期行动中查处的部分违法人员予以曝光,一起来看看有你认识的人吗。
违法行为曝光
案例一
9月7日上午9时41分许,在新丰镇战备桥北堍,包某骑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。
交警联系包某告知其违法行为,通知对方到中队接受处罚教育。当天下午,包某赶往中队,民警对其进行处罚教育。
案例二
9月8日下午,七星中队发现在锦带河路纵一路口,高某骑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。
民警于当天对其进行处罚教育。
案例三
9月8日下午,七星中队通过“天眼行动”,发现在锦带河路纵一路口,段某骑电动自行车闯红灯。
交警联系段某到交警中队进行处罚教育。
案例四
9月8日下午,赖某骑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。
七星中队发现后联系赖某,告知其违法行为。次日赖某赶往中队。民警对其进行处罚教育,当事人表示将遵守交规安全出行。
案例五
9月8日下午,在七星街道里仁街,刘某骑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。
交警联系刘某告知其违法行为。刘某于次日赶往中队,民警对其进行处罚教育。
案例六
9月9日下午,在新丰镇嘉钢路上,陈某骑电动自行车时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。
交警迅速联系陈某告知其违法行为。当天,陈某赶到中队,民警对其进行处罚教育。
违法处罚不是目的,出行安全才是根本。希望大家引以为戒,守法、365betribo88_365bet网上娱乐场_365bet备用线路出行。
此外,南湖交警对佩戴安全头盔不系扣带的行为,进行首次“警告”和安全教育,再次发现将从严处罚,深化“一盔一带”安全守护行动。
部分电动车驾驶员在出行时,虽然戴着安全头盔,却不系扣带或者将扣带系得松松垮垮。一旦发生交通事故,头盔立即飞出根本起不到保护头部的作用。驾驶员容易出现颅骨骨折、颅内出血等伤情,很可能危及生命。
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:“应付式”戴头盔不可取。为出行便捷心存侥幸,违反交通法规,更是危险重重。请牢记“天眼”在你身边,珍爱生命,安全出行!(南湖交警)